zhuohang 发表于 2014-12-23 10:41:27

陇原论坛版主考核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版主考核工作,依据社区公约和《陇原论坛版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对版主履行职责情况实行考核,是陇原论坛加强社区管理,调动版主参与版面管理的积极性,促进版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版主管理的重要制度。

第三条 对版主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从版面操作量、版面互动参与量两大项目进行。

第四条 版面操作量是指版主利用版主权限对管理的版面进行的版务操作。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主帖操作:对版面发表的主帖进行加精华、修改标题、编辑内容、隐藏、显示、转移(对不符合版面宗旨或不适宜留在版面的主帖进行转移至相应版面的操作)等操作;
    回帖操作:对版面发表的回帖进行编辑等操作;
    封杀用户:对ID进行版面发言权的封杀、解除封杀的操作;
    版面操作量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由社区后台管理系统自动统计数据,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明确的证明后台数据统计出错,否则后台管理系统的统计数据不可更改。

第五条 版面互动参与量是指版主在所任职版面与用户的互动交流。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登录天数:一个考核期内登录社区的天数;
    发帖数:一个考核期内在任职版面发表的主帖数;
    回帖数:一个考核期内在任职版面发表的回帖数。
    版面互动量与参与量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由社区后台管理系统自动统计数据,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明确的证明后台数据统计出错,否则后台管理系统的统计数据不可更改。


第六条 版主考核实行分级考核、集中汇总的方式进行。正式版主、实习版主的考核由所属分区的分管管理员负责,并统一在内部论坛公布考核成绩。

第七条 对版主考核实行量化计分版主考核的综合成绩由版务操作量、版面互动量共同组成的,总分为100分,版务操作量占综合成绩的50%,版面互动量占综合成绩的50%。

第八条 版主考核的基准指标为:
    1、登录天数:每月(指自然月,下同)登录社区天数不少于14天;
    2、版务操作:每月进行版务操作(含主帖操作、回帖操作、封杀用户),不少于40次; 
    3、互动参与:每月在任职的版面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20个。
    分社区可以参照以上规定,根据本分社区实际,或区分版面具体情况,对相关考核指标作出不低于以上标准的规定。

第九条 考核细则
    (1)、版主(正式版主和实习版主)每月的版务操作量合格得50分,否则以实际操作比例得分;每月的互动参与量合格得50分,否则以实际操作比例得分。    (2)、综合成绩为版务操作得分、互动参与得分的总和。

第十条 版主考核成绩共划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 版主经考核,综合成绩60分以上视为考核合格。
    版主考核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主要指标超越本分社区基本要求,并且没有因违反社区规则受到处罚,考核成绩记为优秀,可每月获得奖励积分10000分。在统一考核年度里评定三次或三次以上的考核优秀者,可在年度社区十佳版主评选中加五分。

第十六条 版主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为考核不合格。
    版主因严重违反社区规则受到社区处罚的,当月各项考核指标均不统计,直接记0分,考核成绩记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版主对公布的考核成绩有异议的,有权申请分管管理员重新审核,对重新审核结果仍存异议的,有权提请站务秘书处裁决。

第十八条 考核奖励
    版务操作量在各分区排名前20%(占各分区考核达标的版主总数,下同)的,除每月社区积分工资外,奖励社区积分10000分;互动参与量在各分区排名前20%的,除每月社区积分工资外,奖励社区积分5000分;该考核奖励由各分区分管提交,社区统一评选。
    版主连续12个月考核成绩合格,且有6个月以上取得优秀以上成绩的,经本人申请,社区奖励积分20000分,并优先获得社区相关认证、优先晋升社区其他管理职务。 

第十九条 考核处罚
      正式版主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社区可以对其免职处理。
    实习版主实习期间有一个月考核不达标的,延长实习期一个月;有两个月不达标的,社区可以撤销其实习资格。

第二十条 版主在统一考核年度内,有考核不合格记录的,不得参加社区十佳版主评选。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自2015年1月1日起生效。各分社区可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报社区审核后在本社区公布实施

中国甘肃在线 发表于 2014-12-23 13: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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