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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体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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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要结婚了
时间:
2015-11-8 08:13
标题:
体与心
一个常笑的人,一个常哭的人,一般理解是一个体与心和谐的人。从深层次讲,人的喜怒哀乐得到了正常的表现,或者说潜意识里的限制较为宽松。而一个不常笑的人,一个不常哭的人,一般理解是一个体与心不和谐的人,是因为意识中对潜意识里的东西作了过多的限制。这种人会表现为:偶尔的大笑和大哭,这作为平时不常笑不常哭的爆发,是一种内心积累的,本应在平常就释放的喜怒哀乐的爆发性释放。
人的初始是体,其次是心。哲学原理阐明:物质决定意识,物质是第一位的,意识是第二位的。所以,我们说,心是由体决定的,体是第一位的,心是第二位的。比如,我们体温偏低了,就会感到冷,就想添加衣服。体温低、冷,这是体的反应,想添加衣服是心的过程。再比如,一个人爱讲话、活跃,另一个人不爱讲话、不活跃。这是由于前者体内有太多会促使他活跃的常规物质,后者则少。如果我们给后者注入一点让他兴奋的物质,如酒类,则他的话就多了,也活跃了,这说明不是他不会讲话,不会活跃,而是他体内让他活跃的常规物质偏少。
人体的状况及反应,除了外在的以外,都要通过心(即:意识)这个渠道反映出来,而心这个领域所作出的所有反应,在反应出来的过程中“文化”调整了,大部分反应出来的是适应现行“文化”的内容,其它内容都被限制或掩盖了。比如,我们的身体有食的需求,但我们不能见食物就吃,通过心(即:意识)这个渠道反应出来的就是“文化”范畴里的什么时候吃,在什么地主吃,能吃什么,用什么方式吃等。这种限制,其实是一种个性服从共性的过程。比如,在一个餐桌上,人没来齐不能吃饭,但其实餐桌上的人有的是很饿了,有的则还不想吃。
体的原始萌动,由三个方面进行调整,以适应社会的共性。一个是亲朋的引导。一个人在亲朋的一路赞美声中成长,他(她)可能成为一个阳光心态的人,积极向上的人,有成就的人;而另一个人在亲朋的一路责备声中成长,他(她)可能成为一个月光心态的人,偏离常态的人,无成就的人。除了亲朋的引导以外,就是学校的引导。学校对一个人的引导重点在道德范畴内的行为规范和知识的积累与应用。引导得好,一个学生就具备基本的行为规范,有较好的成绩与思辨能力。引导不好,一个学生就形不成良好的习惯,成绩与思辨能力也不尽人意。再一个是法律范畴的引导。法律强制性地规范人的行为,规范得好,人的行为就越规范,规范不好,人的行为就更不规范,对抗意识就会加强。
三个方面对人的规范,其实是一个人个性与共性的博弈。体的萌动我们称个性,社会把大家的这种萌动统一协调,我们称共性。人需要肯定、赞美、支持,这是从个性方面来讲的,人也需要否定、批评、限制,这是从共性方面来讲的。个性过度张扬,社会秩序会被扰乱,共性过度压制,人性就会出现缺憾。从一个社会来讲,其实最难的就是如何掌握好这两者的尺度。这两者之间有一个最佳的分寸点,我们找到了这个点,人的个性就得到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的管理也就最科学合理。当然,这个“分寸点”是相对变化的。
从一个人个体来讲,我们要重视体,也要重视心,体的需求得不到满足,这是一种缺憾。但如果“心”的调整与社会大局过度吻合,社会就不会前进,或前进太慢,这也是一种缺憾。体的需求都得到了满足,这似乎是一种完善。但如果“心”的调整与社会大局偏离,轻者,我们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重者,我们会受到法律的强制纠偏。一旦出现这种情况,体的需求得到满足,看似是一种完美,其实早已变成了一种缺憾。
体决定心,先有体,才有心,这就决定了我们要重视体。我们一般的思维习惯是抱怨社会制度,抱怨少数人的不规范行为,这就是人都是在意自己的体,因为自己的体得不到满足,才产生了抱怨。要满足自己的体,我们可走的渠道无非是三条。一是为所欲为。二是大部限制。三是按社会规范限制。第一种情况会有短暂的个体满足,但只会是昙花一现。第二种情况永远得不到个体满足。第三种情况是一种个体得到合理满足,也会长期满足的理想状态。在第三种情况下,“心”调整得比较好。
现在,我们可以下结论了,体与心的和谐本是一种最自然的状态,但社会需要的是心要调整体的需求以适应社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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