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酒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昨日从区法院获悉,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借车给他的车主,因草率借车之举同样对事故发生应承担责任,被法官判决与肇事司机连带承担近60万元的赔偿。主审法官发出感慨:“本案提醒每个车主,借车要谨慎,对自己的爱车管理疏忽会惹来终身悔恨……”。 又长知识了,借车免开尊口,同意就转走! 别怕得罪人!
不要让悲剧再重演,转起……宁可得罪朋友,也千万别给朋友借车
欢迎光临 陇原论坛-甘肃论坛-兰州论坛-地州市论坛-中国甘肃在线 (http://bbs.cngansu.cn/) | Powered by Discuz! X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