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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搂抱女同学比搂抱小姐性质更恶劣 [打印本页]
作者: 王锐 时间: 2015-7-17 17:07
标题: 搂抱女同学比搂抱小姐性质更恶劣
昨天,盐城建湖县一网友发帖称,该县住建局一名干部在歌厅搂抱小姐。记者了解到,照片中搂抱女子的是焦某,建湖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焦某说:“我抱的是我女同学,不是什么小姐。”记者获悉,建湖县纪委已责令焦某停职,接受调查。
焦某被人曝光在歌厅搂抱小姐,回应称搂抱的是女同学而不是小姐,这看似为自己开脱,实质是自扇耳光——搂抱女同学比搂抱小姐性质更恶劣。
毋庸讳言,在歌厅搂抱小姐不算稀奇事,当下的小姐谁还没见过世面,搂抱搂抱实在是小巫见大巫。焦某在歌厅搂抱小姐,最多被人说成是色鬼、淫棍,按照古人“食色,性也”的理论,焦某之举虽然理无可恕,但却情有可原。然而,焦某在歌厅搂抱女同学,那就不是本性的问题,而是道德品质的问题了。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朋友妻不可欺,焦某连女同学都要下手,可见其道德品质之败坏到了何等程度。
焦某是一名干部,干部必须德才兼备。焦某的“才”如何?能干到建湖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人,应该说还是不错的。而焦某的“德”如何呢?如果是在歌厅搂抱小姐,说明“德”不怎么样;而如果是在歌厅搂抱女同学,至少说明“德”低下;尤其是焦某的搂抱之举发生在酒后,更暴露出焦某的本来面目——不仅道德低下,而且官德败坏。现实中这样的“两面干部”实在太多,在适当时间、适当地点他们肯定会暴露的。
再说,如果焦某搂抱的真是小姐,却用搂抱女同学来狡辩,可见其不到黄河心不死、不见棺材不掉泪的顽固。这样的干部、这样的负责人在工作中会是什么样子呢,大家可以想象,是不是老子天下第一?是不是一言堂?是不是从来不犯错误?是不是犯了错死不认账?是不是死猪不怕开水烫?
当然,如果焦某搂抱的真是女同学,除了证明他“酒后吐真言”之外,似乎也看不出焦某有何高明之处。搂抱女同学,伤害了同学感情,伤害了女同学及其家人,伤害了自己的妻子和家庭,损害了领导干部形象,玷污了社会风气。可以这么说,如果焦某搂抱的是女同学,不配做一名领导干部,不配做一名丈夫和父亲,甚至不配做一个人。
焦某已被停职接受调查,他搂抱的是女同学还是小姐,真相肯定会水落石出。但不管搂抱的是谁,对焦某来说都是悲惨的结局。这能怪谁呢,只能送焦某两个字,就是鲁迅曾经骂人的话:活该!
作者: 中国甘肃在线 时间: 2015-7-17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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