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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人人都按规矩来 [打印本页]

作者: 枯叶蝶蝶    时间: 2015-11-12 03:11
标题: 人人都按规矩来
       在古代封建王朝的君主社会里,尽管皇帝、君主是最大的,但他们再大,也大不过法律去。法律,就是一个国家的规矩,只要有法律存在,那么无论是谁,就都得按规矩办事儿,正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是也。   

  几千年来,维护法治的诤臣们阻止皇帝、君主独裁乱法的例子在史书上可谓是屡见不鲜,诸如魏征之于唐太宗、海瑞之于嘉靖皇帝等“批龙鳞”人们都耳熟能详的故事咱们在这儿就不再多说了。要说,咱就说点儿人们不是那么耳熟能详的让独裁者守法的史实。   

  据《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记载,有一次汉文帝出巡,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一个人突然从桥下窜了出来,使他驾车的马受到了惊吓。汉文帝就命令骑士捉住了那个人,交给廷尉张释之审判。   

  张释之审理后向汉文帝报告,说那人触犯了清道的禁令,应该处以罚金。汉文帝发怒说:“这个人惊了我的马。幸亏我的马驯良,假如是别的马,说不定就摔伤了我,可是你只是判处他罚金。”   

  张释之说:“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法律是您和天下人都应该遵守的。如果加重处罚,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我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稍一偏失,其他人就会仿效而任意执法,那老百姓岂不是手足无措了?”汉文帝听了这一番话,遂认为张释之的判罚是正确的,同意依法办事儿。   

  尽管张释之以依法治国的理念说服皇帝史实是大快人心的,但“李离伏剑”的故事,则是震撼心灵,令人肃然起敬的!   

  据《史记·循吏列传》记载,晋文公时的最高司法长官李离,有一次根据下属汇报的案情,将人错判了死刑。当时晋国的法律明文规定:法官错判者,如同对待诬告者一样,实行“反坐”,所以,李离就把自己拘押起来,觐见晋文公,准备以死抵罪。   

  晋文公说:“官阶有高低,处罚也有轻重。这个案子是下面的人弄错了,不是你的罪责。”   

  李离说:“我的官职大,没有让给下属一点权;我享受了很多奉禄,没有赏给下属一点利。现在错判人死罪,怎么能把罪责推卸给下属呢?”   

  言讫,李离不顾晋文公再三劝阻,伏剑自刎了。   

  李离作为最高司法长官,权当然是很大的,但他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伏剑而死,以身殉法,履行了“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规,践行了“法比权大”的精神,确实难能可贵!   

  几千年下来,没什么比依法治国再大的治国理念了。依法治国无论对上还是对下,都是一本万利的。离开了依法治国,也就国将不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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