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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悄悄降工资 员工可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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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0 16:4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雪碧 于 2015-8-20 16:49 编辑

单位悄悄降工资 员工可投诉
本报“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昨走进临夏路街道静安门社区


咨询现场 强江波 摄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都一鸣 宋芳科 实习生马麒麟)法律服务民生,律师走进社区。昨日上午,“百名律师进社区”第三十四期活动走进了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街道静安门社区,把法律服务真正送到了老百姓的身边。由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苑智律师、王鹏律师、李东律师、阮磊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现场为居民答疑解惑,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居民络绎不绝。
  结了婚才知道自己的爱人患有传染病,像这样生活中与百姓息息相关的事情有时候还真能碰上,这里面就有一个知情权的话题需要大家了解。今日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热点解答环节,我们针对近期活动现场遇到的知情权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汇总,邀请苑智律师、王鹏律师、李东律师、阮磊律师为大家权威解读,希望能给大家带来法律参考。
  婚前有病没告知 可以感感情破裂为由诉离婚
  市民薛女士:我和我先生恋爱三年去年年底结婚。婚后我偶然发现我先生患有肺结核而且处于传染期。可是在结婚前他从来都没有说过,还借口连婚检都没做。我想问一下我先生的行为是否剥夺了我的知情权?我能否以这个理由诉请离婚?
  【李东律师解答】首先,肺结核并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登记结婚的疾病。所以,结合薛女士提出的问题,离婚与否是薛女士自己的权利,薛女士如果认为其丈夫隐瞒病情是对妻子的不忠实,进而影响到夫妻感情,可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
  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买时注意商品质量
  市民乔女士:最近我去超市逛的时候,有一种饮料价格比正常价便宜一半,我一高兴就直接提了一箱。可是拿回去发现这些饮料还有半个月就要过期了。对此我想问一下律师,对于临期商品商场是否应该在醒目位置说明,不然是否侵犯我的知情权。还有,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以这个理由要求退货?
  【王鹏律师解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乔女士买的饮料再有半个月就过期,饮用过期的饮料会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通常饮料的保质期最少在6个月以上,商场卖的饮料还有半个月就过期,对此商场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提醒消费者在保质期内饮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7年曾颁布实施的“工商消字(2007)227号”《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食品销售者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但是法律法规对此并无规定,是否能以此为由要求退货尚无法律的明文规定。针对本案,律师提醒消费者注意,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则应对该商品的质量进行特别注意。
  二手车充新车卖 销售商有欺骗行为
  市民窦先生:最近我在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辆面包车,价格比原价优惠60%。后来我在修车的时候发现,这辆车以前竟然修理过,也就是说店方出售给我的是二手车。对此我找店方理论,对方表示价格优惠就是车辆存在瑕疵,这个在出售的时候他们已经给我声明过。可是当初他们的声明就是车更换过一个小部件而已,并没有换了很多零件已是二手车,所以我想问一下店方这样的做法是否侵权,是否应该按照赔一罚二的处罚。
  【苑智律师解答】窦先生的这种遭遇,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救济。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汽车销售店对窦先生有欺诈行为,应当在面包车销售价格三倍以内进行赔偿。但是,因窦先生在购车时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得该车,因此法院在认定责任时也会酌情认定窦先生承担部分责任。
  降工资员工需知情 可申请劳动仲裁
  市民秋女士:我们单位最近以效益不好为由悄悄给我们中层员工降了500元的工资,而这个事情直到我们发了工资拿到工资条才知道。对此我们认为单位未公示降工资侵犯了我们的知情权,可是单位表示降工资只针对中高层员工,和大多数基层员工没有关系,既然是少数就没有必要公示,工资发下来大家不都知道了。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做是否侵权。
  【阮磊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同时,该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秋女士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本人出具书面的降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所拖欠的工资。
  遭受家暴可通过三种途径寻求保护
  市民李女士:我结婚六年了,结婚之初和丈夫感情还好,但是这几年以来我丈夫动不动对我就大打出手,家人亲戚劝阻后刚开始还好一点,但是过段时间又因琐事对我施暴,我应当通过什么途径保护自己?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王鹏律师解答】遭受家庭暴力后,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1)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组织以及所在单位提出请求,上述机构应当予以劝阻、调解。该办法主要适用于比较轻微的家庭暴力;(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拨打110报警电话请求向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调查并制止家庭暴力行为;(3)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而对于暴力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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