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丹丹 于 2015-8-10 14:32 编辑
福柯通过知识考古学的研究,要证明的是,任何知识都不是客观的,都是被权力建构起来的。性反常,也是各种宗教、文化、法律等各种微观权力建构的结果。 【编者按】同性恋作为少数群体,经历了多少抗争,才争取到了现在的地位。在多元化的时代,除了同性恋,还有很多其他的少数群体,我们社会的进步或许就体现在对各种少数群体的宽容上,减少多数群体偏见带来的暴力。
活动现场照片 许纪霖(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我想问江教授一个问题,同性恋究竟是一个生物现象还是一个文化现象?我看到一个统计,如果从生物的基因异常而言,一百个人里面大概有四个是同性恋,不会更多。但现在很多国家之中,同性恋远远不止百分之四,达到了百分之十几,甚至更高。在一些特殊的行业、阶层里面,甚至成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时尚,相互之间传染。
古代中国人对同性恋是比较宽容的 江晓原(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系教授):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们能明确地看到,科学是有局限性的。许教授的这个问题,到现在为止,也是有争议的。因为你现在找不到一种手段能够明确地判断到底是生理上的原因或者基因的原因,还是文化的原因。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讲这个事情是不能脱离历史的客观环境的。客观环境是什么呢?很多国家以前都曾经把同性恋看成是邪恶的,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我们中国制度相当好,古代中国人对同性恋一直是比较宽容的,在世界各民族中算是非常宽容的。古希腊强调对男同性恋宽容,我们是对男女同性恋都宽容。 但是,西方所谓的发达社会,他们那里以前普遍对同性恋是看成罪行的。后来不再看成罪行的时候,看成病。这两种氛围造成同性恋的人都极力要掩盖自己的性取向,因为他公开了以后,对他是有害的。由于以前曾经是这样的,现在许教授说,有的研究表明人们发现有越来越多的同性恋,当你怀疑这是不是文化传播影响的时候,你没有办法把他跟前面的法律宽容分割开来。由于法律起先是要治罪的,或者起先把它看成病,现在不再治罪了、不再看成病了,那么愿意公开自己同性恋取向的人,现在比以前多。这个增加的量到底是来自于文化的影响,还是来自于以前隐瞒,现在公开出来了?这两个之间的原因是区分不开的。 你大量的进行社会问卷调查,我们知道所有问卷调查并不能保证人们在填卷的时候说真话。所以,一个同性恋者,他到底是自己肉体上面,生物学上面就是同性恋倾向,受外界的影响,起先隐瞒,甚至被迫结婚,结了婚又像伍尔芙一样?还是说,他最初没有发现自己是同性恋,后来看了很多读物,比如说读了伍尔芙的小说,觉得自己身上同性恋的东西唤醒了,这几种可能都存在,连他自己也没有办法知道到底是哪一种造成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面,科学至今还是相当无能的,因为现在只能知道两种解释都有。 还有一个判据也是挺有意思的,如果你自己不是一个同性恋者,那么你欣赏哪一种同性恋?哪一种同性恋能够唤起你的美感?比如说你是一个异性恋者,正常,男性。现在你看见男同性恋,是不是让你唤醒美感?或者你看女同性恋,能不能唤醒美感?通常的情况,一个正常的异性恋的男性,不会欣赏男同性恋,但是会欣赏女同性恋。 现在一些电影里,莫名其妙的都要加上一些同性恋的内容,这就是许教授说的时髦。现在既然我们觉得时髦,连这个东西也可以安进去,他安进去,不一定意味着真实地反映了社会上面的争执。我们现在用“出柜”这样的词汇,“出柜”的意思是说某人向外界公开承认了他的同性恋倾向,我们就说这个人“出柜”。这个词汇其实表明大部分人仍然认为同性恋是不正常的,还没有到可以理直气壮的像异性恋一样的被大家所宽容。当我们使用“宽容”这个词汇的时候,本身仍然带有歧视色彩,还是不正常的。 刘擎(华东师范大学政治系教授):这个问题,刚刚晓原所讲的很清楚,似乎存在两种解释,一种是生物学解释,一种是文化论解释。有趣的是为什么我们把这两种解释对立起来,好像必须二取其一。这种是非常成问题的。大家想,其实人的任何行为,其实都是基于生物性的文化社会建构的结果。没有生物基础的文化建构(或者社会化)学说,是过于激进的建构论。但抛弃文化或者社会化影响的解释,是生物还原论或者生物决定论,这也是简单化的化约。就生物性而言,有学者指出,我们性取向都在“绝对的同性恋”与“绝对的异性恋”之间。那么你究竟处在这之间的哪个特定位置,可能文化养成就发挥了作用。所以,同性恋既有生物基础,又受文化影响。 同性恋婚姻挑战了既有的家庭共同体的演化方式 许纪霖:这个世界的价值观、个人趣味和性趋向已经越来越多元。即使在中国,对同性恋也越来越宽容,现在核心争论的问题是一个:同性恋是否可以为法律承认,获得合法的婚姻?前不久美国最高法院以5:4通过承认同性恋婚姻合法。这在中国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儒家学者发表文章,绝对不承认同性恋婚姻,认为这违背儒家的基本人伦。的确,同性恋婚姻与同性恋自由不同,后者是个人的性趋向,前者不仅涉及到两个人,还涉及到两个不同的家庭,在一个保护私有财产的法权社会当中,同性恋婚姻挑战了既往的家庭观念、家庭共同体的演化方式。
同性恋对人类最大的挑战,乃是如何面对反常和异端?最近中信出版社出版了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平克的名著:《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他提出一个很重要的观点,以往一般都认为人类道德进步都是德性的改善,是道德的加法,但在平克看来,却是暴力的减少。今天讨论图灵的人生悲剧,我突然想到,人类道德的进步,恐怕还有另外一个标准,就是对异端和反常的容忍,包括思想上的异端、政治的异端、性格的异端和性取向的异端。对这些人类中“反常”亚群体的容忍,恐怕是一个人类进步最重要的标志之一。胡适当年说过:“容忍比自由更重要”,就是这个意思。 刘擎:这本书的确很畅销,但Steven Pink不是一个通俗的畅销书作家,他是非常杰出的认知心理学家和哲学家,他谈到人类暴力的减少,有一部分就和宽容有关。正因为我们越来越能宽容,就会倾向于不用极端的(暴力的)方式去对待“异端”,就会有暴力现象的缓解。中国这几十年在同性恋问题上,也是有很大的宽容意义上的进步。在我们小时候那个年代,四五十年前,同性恋就是一个罪,后来慢慢就变成思想道德问题,再后来就变成一个病,一种心理疾病,你得去治。而到2005年中国心理协会正式把同性恋从心理异常的清单上去除了,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在到后来,在某些行业里,比如时装设计,有人说如果那你不是同性恋者基本上就不够资格,不可能成为第一流的设计师。这种说法当然是夸张的。但无论如何,文化在变化。甚至现在你谈宽容同性恋,也是冒犯的说法,好像这是你的恩赐一样。 江晓原: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词要注意,叫做“多元”。“多元”的意思是说,宽容和多元经常被一起提到,因为我们以前习惯于那种独断的、唯一的,我们觉得世界上面只有一种是正确的。比如说婚姻,我们就认为只有一男一女的婚姻才是正确的。比如说两男、两女、人和动物、人和机器、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等等,这些其实都可以是婚姻的不同形式。 多元的意思,其实就意味着你为什么一定要只认一种婚姻形式呢?比如说美国这一次的裁决,它承认了同性恋婚姻,这就意味着多元。现在它的法律保护的婚姻形式就已经有三种了,有两男、两女和一男一女,这不就是多元了吗?所以,多元和宽容联系在一起讲的时候非常多。我们以前长期的思想习惯,我们老觉得世界上面正确的东西只会有一个,因此任何跟这个不一样的东西,肯定都是不正确的。而实际上,很多事情不是这样的,可以有多种形式,这些形式你都可以同意,你都可以承认他是正确的。所以我以前对媒体说——他们要我预言将来人类在婚姻制度上会怎么样发展?我说将来肯定会同意多种婚姻形式同时都在法律保护之下。 就我个人而言,我赞成我们同时保护多种形式的婚姻,我认为这样对社会来说,矛盾最少,也更和谐。至于这个被保护的婚姻,你称之为合约也无妨,它的法律地位本身,当然我们也可以再讨论,但是即使保持现在的法律地位,我觉得也没有问题,你只要同时保障多种形式的婚姻就可以了——采取什么形式,以当事人自己的意愿为准。 歧视异类是一种傲慢的偏狭心 刘擎:不只是多种婚姻,也包括不选择婚姻的亲密关系,许多年轻人的“不婚主义”是一种自觉的选择,而不是剩男剩女的无奈。 我了解现在的年轻人中间,有非常强劲的LGBT(男同、女同、双性和变性)的亚文化运动。我接触一些年轻的学生,包括博士生和硕士生,非常熟悉西方的相关理论,自己有非常成熟的论述。许多人自己不属于LGBT群体,但他们观念上面认同这个运动。这是和社会文化的多元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倾向是一致的。回到图灵,他当时对同性恋的理解未必那么“先进”。他和克拉克的订婚,实际上在求婚的当天就告诉她自己是同性恋(电影的情节是改编过的),但他们当时都认为同性恋是一种“毛病”,说不定通过婚姻可以“治愈”。 那我们怎么来理解和宽容呢?有一个前提是你应该放弃傲慢。我们很容易把自己认为对的东西视为天经地义。就像刚刚晓原老师讲的,只有一种真理,一种视角是对的。因为我们是大多数人,多数就意味“正常”,你跟我们不一样,你就是“异常”,我们大家就可以“修理”你,改造你,把你变得“正常”。这种对异类的歧视,将异类看作低级的、卑贱的,是文化中很固执的傲慢和蛮横的偏见,在根本上是一种偏狭。这不只是对同性恋的歧视,也体现在种族歧视,宗教歧视。而这种傲慢的偏狭心也与人类心理原始的不安全感有关。 我们的教育体制无法容忍天才和怪人 许纪霖:我读《艾伦·图灵传》,最让我感动的是他少年时代对同学克里斯多夫的恋情,恋人早逝之后,图灵与他母亲的通信,让我看了几乎掉泪。为什么会感动?因为他们之间有纯真的感情。虽然我个人对同性恋很不习惯,也不欣赏,但是我个人有一个标准,不在于是异性还是同性,关键是有没有“恋情”,有没有肉体之外的纯真的情感。纯真是我的最高价值和最高标准,只要有纯真的情感在,管他是什么恋,同性恋也好,哪怕是人与兽之间,假如发生了纯真的情感的话,我未必赞成,但可以理解,并且欣然接受。 法国后现代大哲学家福柯,写过很有名的一本书《疯癫与文明》。在他看来,疯子这个概念不是古已有之,是近代启蒙的产物。在欧洲中世纪,疯子可以像正常人一样在大街上自由行走,不必关在监狱里面,只是到了近代,笛卡儿说“我思故我在”。只有有理性的才是正常人,那些疯子没有理性,所以必须关在监狱里。福柯通过知识考古学的研究,要证明的是,任何知识都不是客观的,都是被权力建构起来的。性反常,也是各种宗教、文化、法律等各种微观权力建构的结果,图灵的悲剧背后,不仅有国家的暴力,而且还有各种文化和微观权力在主宰。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比图灵幸运得多的时代,我们开始学会容忍各种各样的反常。但我们这个时代依然有许多不宽容,将很多思想的异端、个性的异端视为敌人。而我们知道,天才常常就是一个不太正常的人,太正常的人往往比较平庸,缺乏内在的爆发力和创造力。今天我们的教育体制,将学校都变成了养鸡场,生产能够适应社会的标准产品,生产各种平庸的学生,无法容忍天才和怪人。我常常说一个看法,看一个大学是否是一流,就看有多少怪人。三、四流大学很少怪人,都是平庸的正常人,但在天才成群的一流大学里面,许多教授和学生都有点“反常”,不“反常”不足以为天才,不足以成大事业。因此,学校也好,社会也好,国家也好,都对天才、对反常、对异端要有包容。这是人类进步的最重要标志。(文/石伟杰 陈菲) 本文为首届“腾讯思享会·海上文化谈”纪念艾伦·图灵系列独家稿件,文字经作者审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