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切二斤熟牛肉,要快,我还要赶路呢。酒不要,我自己带了。”你能想象这样的水浒英雄和江湖侠士在酒馆吃喝的情景吗?
“小二,拿四个杯子,再上壶热水,茶叶我们自己拿了。”遇到这样的客官,当了多年茶博士的你也一定惊呆了吧。
“老板,这边不用招呼了,我们就是借个桌子用,饭菜我们都自己带着呢。”饭馆如果遇到的都是这样的客人,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关门大吉吧。 然而类似的场景,却在现代社会同期上演。近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各类媒体推波助澜,餐饮行业一时之间成了众矢之的。“禁止自带酒水”真的是霸王条款吗? 进店前是你的选择,进店后你已经选择。餐饮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路边的“苍蝇馆”OR五星级大酒店,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但一旦进入一家饭店后,你就不能因为这里菜价贵,就自带着“小鸡蘑菇”来加工。觉得酒水贵就自带酒水,觉得茶水贵就自带茶叶,觉得住宿贵当然也就可以自带枕头被褥,那酒店茶馆就完全成了公共场所。消费者有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但滥用选择权就伤害了商家的权益。 我们习惯一切向欧美看,但自带酒水的问题能否也向国际看齐呢?在欧洲,“谢绝自带酒水”是最常见做法,允许自带的商家则会收取“开瓶费”。欧洲消费者也没有自带酒水的习惯,认为这样做对酒楼很不尊重。在美国,白酒是被严格控制的,所以在提供白酒的饭店,消费往往比较高。而美国的餐馆、剧院等场所,通常都会标明“谢绝自带饮料”。香港餐饮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不允许客人自带酒水,依据的是国际饭店业的惯例。 对你的“公平”,就是对他人的不公平。有些消费者以为自带酒水是个人的选择,只有这样才公平,却没想到对他们的“公平”,就是对不带酒水客人的不公平。自带酒水远不是打开就喝那么简单,特别是在高星级酒店,自带酒水增加了很多隐性消费:增加了服务员开瓶斟酒的服务,大大延长了用餐时间(期间增加水电气等费用),在食品安全堪忧的今天,酒店还要为喝酒的你承担安全连带责任。上面这些大大增加了酒店的运营成本,而把这些费用分摊给未喝酒的顾客,显然是不公平的。 酒店、酒楼……自古就是卖酒的地方。带了自家的酒,跑到别人的酒店、酒楼里来喝,别人要收你一点喝酒的钱,你怎么能说人家“霸王条款”?盖楼要钱,租房要钱,装修要钱,雇人要钱……凭什么坐别人的地方喝你的酒,却不想付一点别人为你提供服务的钱?我们会发现,越是高档的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越多,因为它们的设施和服务成本,也远远高出普通饭店很多。
摆了以上这么多,相信不管你是景阳冈下的武松,还是潘家酒楼上的鲁智深,既然有酒到杯干的豪侠和义气,也一定有理解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智慧和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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