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无法挽回女友的心,又因女友夸赞其现男友,嫉妒心作祟的同时,李佳在愤怒中用网线勒死女友。当女友停止呼吸,他又悔恨万般割腕自杀,但一切都为时晚矣。5月22日,李佳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兰州中院受审。庭审中,李佳在法庭上因自己一时冲动而失声痛哭、悔恨不已。 据指控,现年31岁的李佳与女友刘某相识多年后,二人虽未领取结婚证,却办了婚礼,且同居在一起。直到2012年12月,刘某向城关区法院提起诉讼,因李佳有赌博、酗酒、彻夜不归、拍摄不雅视频和照片等不良嗜好要求法院准予解除二人同居关系。此后,二人分居,刘某搬回和母亲一起居住。2013年7月,刘某有了新男友,李佳为此想要找刘某谈谈,挽回感情。 2013年8月27日8时40分许,李佳驾驶自己的轿车到刘某的工作地将其接走,15时,李佳又驾车带刘某来到新港城北门黄河边附近,二人在交谈中争吵起来。争吵中,刘某在李佳面前夸赞现男友,李佳当即被激怒,遂从车内后排座位上取出白色网线将刘某勒死。当他发现刘某脸色惨白,遂拿出车上的水果刀割腕自杀,未遂后于当晚11时许打电话自首。 庭审中,李佳对于自己亲手将女友勒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称自己与刘某感情一直很好,网线是提前放在车内用来扎东西的,不是为了勒死刘某的。“我当时只是想拿网线吓唬吓唬她,并没有想真的勒死她。”李佳抽泣地向法庭供述。李佳的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组照片,该照片是2013年5月李佳与刘某外出旅游时拍摄的,证明二人在解除同居关系后,一直保持着联系。 目前,李佳家属已赔偿刘某家属70万元,并取得其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