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姚明明 于 2015-7-20 10:16 编辑
儿子不在家,65岁的老父亲领取了儿子的征地补偿款,当儿子向父亲索要时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儿子只得将父亲告上法庭。日前,经过民乐县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王某支付儿子的土地征收补偿款15.552万元。 据了解,现年65岁的王某有两个儿子,2013年1月,当地县政府因城市建设共征收王某父子耕地6.27亩,其中王某儿子有4.86亩,每亩3.2万元。由于当时王某的儿子不在家,王某跟随丈量人员以其名义进行了登记、签字,并领取了全部的补偿款20.064万元。后王某的儿子向王某索要征地补偿款15.552万元被王某拒绝。此案经村、镇干部两次调解未果。最终,王某的儿子将老父和胞弟告上了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