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辽宁营口人,在1994年承包了村里的《营口市太和轧钢厂》。但在1998年,村、镇领导却以工厂亏损为名,强行把我承包的工厂破产了!我就纳闷了,工厂亏不亏损是我个人的事,跟各位领导有一毛钱关系吗?你们这样‘助人为乐’却把我弄得倾家荡产。 同时被破产的还有村里的其它几个企业,有的企业前后竟然以两个法人的名义破产,有的企业编造假的工资表,把一些路人甲、路人乙都编造成工厂的工人,这些已经破产的企业有的照常经营至今。镇政府下发的破产文件连编号都没有! 破产成功后,搞假破产的官员,都得到了提拔!平步青云、连升三级! 在1998年末,我开始向区、市进行实名举报,根据省纪委规定:在接到举报后二十天内应向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三个月内应向举报人告知对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营口市纪委压案不查,一直包庇、推诿扯皮,时至今日也没给我明确的答复。我多次找到营口市纪委追问受理情况,办案人私下说:“不是我不查处,上面领导不让查,否则我的饭碗就没了。” 2002年4月17日,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又下达一个《民事判决书》(【2002】边民初字第218号),判决我还债,现在本息已经达到440多万元。 可在1998年破产时,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1998】边经破字第19-3号)中清清楚楚的规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人的债务不再清偿。”为什么在破产数年后又判我还债?同一个法院作出的裁定判决居然自相矛盾!真是荒唐可耻!这就是赤裸裸的打击迫害!法院简直就是为他们开的一样,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营口市纪委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拒不查处,更可恨的是与违法者同流合污,替违法者张目、充当违法者保护伞!办案人员不但没有为举报人保密,反而给被举报干部通风报信,出卖了举报人。而被举报干部为了报复我,利用权力,令区公安局将本举报人抓去坐牢! 由于营口市纪委的公开包庇和出具假文件,使区、镇政府也盲目跟风、造谣,相继下发文件,文件中造谣、诽谤、歪曲事实真相,简直是一派胡言!政府文件成了包庇违法乱纪干部、官官相护的工具。 本人实名举报以来,多次受到打击迫害,为了老伴的人身安全,被迫离婚,现在变得孤身一人,没有住处,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如今年近七旬,重病在身,市医院已经治不了,让去省医院治疗,目前只在卫生所天天打针维持。 经过不懈努力,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多次给营口市下达文件,特别是在2011年9月,中央纪委、省纪委下达文件:限期查处,并把结果上报。市纪委接到文件后立刻派一名副书记到老边区落实中纪委文件。市、区决定先解决破产给我造成的损失,可现任的官员不愿为前任的官员承担责任、‘擦屁股’,互相推诿扯皮,有的领导更是直言不讳危胁道:“你告到哪里,最后都是我们来解决赔偿的事,你要是上访,我们就不管你的事了,你看着办”,事情至今也没有解决! 铁打的衙门流水的官,再等下去我就要被他们拖死了。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背后有能人!山野之中藏龙卧虎,芸芸众生必有高人,本人请求正义支持,依法维权!当假破产得到查处,消除迫害影响之后,本人愿千万重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