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今天就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提出新要求——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每个省(区、市)均有不少于2个市县登记信息须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国土资源部明确,市县级负责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国土资源部今天发布的《关于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地要紧紧围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信息平台建设的要求,对各级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信息平台、软件系统及网络资源进行整合集成,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实现与相关部门审批、交易信息的实时互通共享,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
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将试运行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要按照2015年下半年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部署,推进信息平台建设。通知说,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 就不动产信息平台建设,通知透露,国土资源部负责信息平台顶层设计,统一组织信息平台开发、集成和部署,统筹国土资源主干网建设,制定相关标准;省级重点负责组织督导省内各级数据整合建库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统筹推进省、市、县三级网络建设并纳入国土资源主干网;市县级负责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建库,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融合、对接,实现登记业务、数据库本地运行,保证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做好与相应审批、交易部门间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通知提出,各地要确保今年年底前各省(区、市)均有不少于2个市县登记信息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有条件的省(区、市)要力争全覆盖。同时,力争2016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整合建库工作。 |